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935 CE
美國社會保障法制定
羅斯福簽署《社會保障法》,建立老年保險、失業補助與部分社會援助的聯邦—州制度。
事件過程
前因:大蕭條使失業、老年貧困與地方救濟系統崩潰成為全國危機。
轉折:國會通過社會保障法,將薪資稅與保險給付制度化。
結果:聯邦政府承擔更持久的社會風險保障角色。
人物與參與者
愛德溫·威特(Edwin E. Witte)經濟安全委員會執行主任
1934年擬定後來成為1935年社會保障法的政策與法案;1935年1月聽證會上以該法主要起草人身分在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作證四天,說明法案運作。
影響
短期:各州建立失業保險行政機構。
長期:形塑美國福利國家與社會權利的核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