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835 CE

新埃科塔條約

1835年12月29日,美國政府官員與切羅基人少數派「條約黨」在喬治亞州新埃科塔簽訂的條約,規定切羅基族讓出東南部領土並遷往印第安領地。

事件過程

前因:喬治亞州通過一連串法律,廢除切羅基人的獨立政府並將州法擴及其領土;傑克遜總統主張遷移,喬治亞發現金礦後白人居民更堅持切羅基人離開。切羅基內部因此分裂,約翰·羅斯一派主張抵抗,里奇一派的「條約黨」則認為遷移不可避免,希望以條約爭取最佳條件。

轉折:條約由美國官員與條約黨代表在新埃科塔簽訂,既未經切羅基國民議會同意,也沒有首席酋長約翰·羅斯簽名。

結果:條約經修訂後於1836年3月批准,成為美國強制遷移切羅基人的法律依據。

人物與參與者

約翰·羅斯(John Ross)切羅基首席酋長

領導反對遷移的一派,未在條約上簽名。

約翰·里奇(John Ridge)條約黨領袖

原本支持國民議會立場,會見傑克遜後轉而說服族人接受遷移。

梅傑·里奇(Major Ridge)條約黨成員

與兒子及姪子等人一同推動遷移條約。

埃利亞斯·布迪諾(Elias Boudinot)條約黨成員

與里奇家族一同前往華盛頓,並與卡斯談判遷移條件。

安德魯·傑克遜(Andrew Jackson)美國總統

支持印第安人遷移,拒絕以聯邦力量對抗喬治亞,並敦促切羅基人西遷。

劉易斯·卡斯(Lewis Cass)美國戰爭部長

受傑克遜派遣提出遷移條件,並只願就遷移進行談判。

影響

短期:1838至1839年間,美國依據此條約執行強制遷移,即「血淚之路」。

長期:條約中的切羅基國會代表席位承諾長期未獲履行。2019年,切羅基民族提名金柏莉·蒂希(Kimberly Teehee)出任代表,試圖促使美國履行該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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