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836 CE

1836年愛荷華等部族割地條約(普拉特購地)

1836年9月17日,美國印第安事務督辦威廉·克拉克在利文沃斯堡與愛荷華(Ioway)部族及密蘇里的索克與福克斯族分支簽訂條約,對方讓出密蘇里州與密蘇里河之間的土地,即後世所稱的普拉特購地。

事件過程

前因:密蘇里建州時西部邊界不夠明確,墾民侵入未測量的土地,密蘇里州議會因而請求國會重新界定邊界。

轉折:1836年9月17日在利文沃斯堡簽署條約,各部族簽署人同意永久讓出、放棄對該片土地的一切權利。

結果:各部族讓出約3,100平方英里的土地,換得7,500美元現金,以及政府承諾興建房屋、開墾圍籬土地、提供農夫、鐵匠、教師、通譯、農具與牲畜等。

人物與參與者

威廉·克拉克(William Clark)美國印第安事務督辦(Superintendent of Indian Affairs),駐聖路易

代表美國與各部族簽訂條約,承諾支付7,500美元。

莫霍斯卡(Mo-hos-ca,白雲 White Cloud)愛荷華族首領,條約簽署人

代表愛荷華族簽署條約。

無心(Nau-che-ning,No Heart)愛荷華族首領,條約簽署人

代表愛荷華族簽署條約。

影響

短期:各部族獲得7,500美元及上述物資與人員協助,並換得西側的保留地。

長期:美國政府在密蘇里州普拉茨堡設立土地局辦理安置,大量土地以軍人土地憑證發給退伍軍人。普拉特縣幾乎一夜之間成為州內第二大縣,新開放的土地主要由來自維吉尼亞、田納西與肯塔基等上南方的蓄奴者移入,他們帶來或買入被奴役的非裔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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