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837 CE

1837年美國與蘇族(達科他)條約

1837年美國與達科他(蘇族)代表在華盛頓簽訂的割地條約,達科他方面放棄密西西比河以東土地的權利,又稱華盛頓條約。

事件過程

前因:一個姆德瓦坎頓達科他(Mdewakanton Dakota)代表團前往華盛頓,原以為要談的是他們的南方疆界。

轉折:代表團最終被說服出售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土地。

結果:達科他領袖放棄了對密西西比河以東土地的主張,換得款項:30萬美元須投資、利息每年付給達科他人,達科他的「親友」可得11萬美元,商人可得9萬美元以抵債務,另每年撥小額款項支付醫師、農夫、鐵匠等。

人物與參與者

姆德瓦坎頓達科他(Mdewakanton Dakota)代表團前往華盛頓的達科他代表

原以為談的是南方疆界,最終同意出售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土地。

美國政府條約的另一方

取得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土地,並依條約承諾投資30萬美元並每年支付利息等款項。

瓦庫塔一世(Wacouta I)紅翼部落達科他領袖

前往華盛頓,與其他達科他人在當地被迫同意讓出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土地。

影響

短期:1837年條約的款項使姆德瓦坎頓人短暫緩解困境;年金提供另一食物來源,且更多族人接種天花疫苗後,他們的人口開始回升。

長期:1851年被要求簽署門多塔條約時,姆德瓦坎頓達科他因1837年條約的部分款項尚未支付而起初拒絕簽署。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