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東亞

1752–1758 CE

石徹白騷動

江戶時代中期寶曆年間,美濃郡上藩管轄下的越前國大野郡石徹白村發生的大規模騷動,約三分之二、500餘人被逐出村,70餘人餓死,又稱石徹白社人騷動。

事件過程

前因:寶曆2年(1752年),石徹白村的威德寺謀求成為照蓮寺的掛所,東本願寺予以指定;白山中居神社的神主石徹白豐前提出異議,並企圖藉此問題掌握石徹白的支配權。

轉折:寶曆4年(1754年)2月,石徹白豐前從吉田家取得下知狀,內容是違逆吉田家意向者應免除神職;豐前將其擴大解釋為「應予追放」,以「吉田家之命」逐出反對者。豐前並向郡上藩的寺社奉行等人行賄,向寺社奉行本多忠央提出的訴狀則被轉交郡上藩,訴訟者最終被追放。

結果:石徹白約三分之二的住戶、500餘人在嚴冬被逐出,騷動歷時三年才有結果,死者相繼,最終70餘人死亡。寶曆8年(1758年)12月評定所宣判,郡上藩主金森賴錦被改易,郡上藩的寺社奉行與其手代以及石徹白豐前被判死罪。

人物與參與者

石徹白豐前白山中居神社的神主

抗議威德寺升格為掛所,向吉田家取得下知狀並行賄,驅逐反對者,最終被判死罪。

惠俊威德寺的第六代看坊

謀求威德寺升格為照蓮寺的掛所,向東本願寺提出申請,因申請中的不實陳述被處以在高山蟄居。

根尾甚左衛門郡上藩的寺社奉行

收下豐前的賄賂,派手代到石徹白要求社人承認吉田家支配,並拘束抗拒的有力社人,最終被判死罪。

本多忠央寺社奉行

收到石徹白社人的訴狀後,把提出訴狀的人交給與金森家關係親近的郡上藩。

金森賴錦郡上藩主

因郡上一揆與石徹白騷動被追究責任,遭改易。

辰了郡上八幡淨土真宗寺院安養寺的住持

居中調停社人與寺社奉行雙方,使被拘束50餘日的社人獲釋。

影響

短期:豐前一派變賣被逐者的資產據為己有,並對神地石徹白新徵三分之一的稅,石徹白陷入豐前的獨裁狀態;因同時期的郡上一揆,幕府評定所合併審理兩案。評定所也裁定石徹白豐前為世襲神主、石徹白屬吉田家支配。

長期:1759年,石徹白社人制定新村規,恢復由頭社人每年推選神主的制度,以排除騷動期間豐前企圖建立的神主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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