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916–1917 CE

1916–1917年明尼蘇達州北部伐木工人罷工

由世界產業工人聯盟(IWW)組織、數千名鋸木廠工人與伐木工人在明尼蘇達州北部(主要沿梅薩比山脈)參與的罷工,從 1916 年 12 月底持續到 1917 年 2 月 1 日。

事件過程

前因:這場罷工源自先前梅薩比山脈的礦工罷工,IWW 在當時成立了第 490 分會,其後開始組織伐木工人;12 月 24 日約 700 名工人集會擬定要求,包括減少工時、提高工資、改善工作條件與調整排班,但公司拒絕。

轉折:12 月 28 日最多 1,000 名工人罷工並在廠外糾察,1 月 1 至 2 日有超過 2,000 名伐木工人加入;公司與地方執法機關及公職人員合作破壞罷工,帶來外地破壞罷工者、逮捕與禁止 IWW 的地方法令,1 月中旬多數地方 IWW 領導人被捕,伐木工人開始放棄罷工。

結果:2 月 1 日第 490 分會的剩餘領導層在德盧斯開會,宣布罷工結束。

人物與參與者

比爾·海伍德(Bill Haywood)IWW 總書記兼財務長

對罷工持保留態度,認為準備時間不足,難以規劃並組織成功的罷工。

IWW 第 490 分會組織伐木工人的地方工會

組織鋸木廠工人與伐木工人,領導罷工,最後由剩餘領導層宣布結束。

維吉尼亞與雷尼湖木材公司(Virginia and Rainy Lake Lumber Company)罷工主要針對的雇主

拒絕工人的要求,並與地方執法機關及公職人員合作破壞罷工。

查爾斯·雅各布森(Charles Jacobson)金屬礦工產業工會第 490 分會(IWW 地方工會)書記兼財務長

反對罷工的想法,並發電報給 IWW 總書記兼財務長比爾·海伍德。

切斯特·R·羅傑斯(Chester R. Rogers)維吉尼亞與雷尼湖木材公司製造部門主管

拒絕工人提出的要求,隨後雇用大批警衛,並請聖路易斯郡警長將他們任命為副警長。

影響

短期:IWW 宣稱取得部分勝利,因為伐木公司對伐木工人的惡劣工作條件與低薪做出了一些改善;但罷工嚴重削弱了第 490 分會在梅薩比山脈的存在。

長期:美國參戰及州與聯邦政府對 IWW 的壓制打亂了 IWW 再次組織的計畫;1917 年明尼蘇達州通過部分針對 IWW 的犯罪工團主義法,同年 9 月一名明尼蘇達州的 IWW 成員成為全美第一位依此類法律被定罪的人;1920 與 1930 年代該地伐木工人的組織工作由美國勞工聯合會與產業組織委員會的附屬工會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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