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南亞

1860 CE

尼泊爾與英國簽訂1860年條約

1860年11月1日在加德滿都簽署的尼泊爾與英國條約,英方將《蘇高利條約》割讓的特萊土地歸還尼泊爾。

事件過程

前因:條約文本稱,1857年孟加拉土著軍隊兵變後的動亂期間,尼泊爾君主維持與英國政府的和平友好關係,並提供軍隊維持邊境地區秩序,其後又派兵協助英軍收復勒克瑙;英印總督為酬謝這些貢獻,宣布有意歸還1815年屬於尼泊爾的低地。

轉折:條約於1860年11月1日在加德滿都簽署,11月15日在加爾各答批准;此前英方指派的專員已勘定這些土地,立起石柱標示未來邊界,並將領土正式交給尼泊爾當局。

結果:條約恢復了《蘇高利條約》(Treaty of Sugauli)所割讓的特萊土地,包括坎昌布爾、凱拉利、巴迪亞與班凱等縣;英國將卡利河與臘布蒂河之間、以及臘布蒂河與戈勒克布爾縣之間的低地,以完整主權授予尼泊爾君主。

人物與參與者

容·巴哈杜爾·拉納(Jung Bahadur Rana)代表尼泊爾國王簽約者

在加德滿都代表國王蘇倫德拉·比克拉姆·沙阿簽署條約。

喬治·拉姆齊(George Ramsay)代表印度總督簽約者

在加德滿都代表印度總督坎寧伯爵簽署條約。

蘇倫德拉·比克拉姆·沙阿(Surendra Bikram Shah)尼泊爾國王

由容·巴哈杜爾·拉納代表簽署條約。

查爾斯·坎寧(Charles Canning, 1st Earl Canning)印度總督(坎寧伯爵)

由喬治·拉姆齊代表簽署條約。

影響

短期:經勘定、以石柱標記的邊界成為英國的奧德省與尼泊爾君主領土之間的分界,土地正式交給尼泊爾當局。

長期:為標記兩國未來的邊界,豎立了石柱;該領土已正式交付尼泊爾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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