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南亞

1875 CE

德干暴動

1875年5月至6月,馬哈拉施特拉以及浦那(Poona,今稱 Pune)、艾哈邁德訥格爾(Ahmednagar)等地的農民,因農村困境加劇而起事,攻擊放貸人並銷毀債約。

事件過程

前因:條目指出,美國南北戰爭使英國轉向從印度進口棉花,英國商人向印度放貸人預付款項,放貸人再將其轉為農民(ryot)的債務;戰後棉花需求驟降,放貸人以高利率追討,許多農民還不出債而被逐出土地。殖民政府1859年的《時效法》縮短債約效期為三年,但放貸人改以每三年重簽新約。條目並提到農產價格下跌、重稅與政治上的無力感,以及農業商業化使農民依賴信貸。

轉折:農民有系統地攻擊放貸人的住宅與店鋪,奪取並公開焚燒在壓力、無知或詐欺下簽訂的債約與契據,並對放貸人實施社會性抵制;暴動的具體目的是取得並銷毀放貸人手中的債約、判決書等文件。

結果:騷亂最終遭警方鎮壓。德干暴動委員會其後調查騷亂起因。

人物與參與者

德干地區的農民(ryot)暴動的發動者

攻擊放貸人的住宅與店鋪,奪取並焚燒債約與契據,並對放貸人實施社會性抵制。

放貸人(moneylenders)暴動攻擊的對象

條目稱其運用欺騙與詐術取得最大利益,並在棉花需求下跌後以高利率向農民追討債務。

卡盧拉姆(Kaluram)放貸人

卡盧拉姆令人拆毀巴巴的房屋。

巴巴・薩希布(Baba Sahib)以珠寶作抵押的當事人

1874年夏天以部分珠寶作抵押。

影響

短期:數日之內,騷動擴散到浦那與艾哈邁德訥格爾兩縣的其他村莊;條目指出參與者當中並無反殖民意識。

長期:委員會提出建議後,英屬印度政府於1877年修訂《民事訴訟法》,並於1879年制定《德干農民救濟法》,使農民不再因未償債務而被捕,並獲得財務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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