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842 CE

韋伯斯特-阿什伯頓條約

1842年8月9日在華盛頓簽署的條約,解決了美國與英屬北美殖民地之間的多項邊界問題。

事件過程

前因:起因是1783年結束美國獨立戰爭的《巴黎條約》條文與地圖含糊不清,加上1838至1839年緬因與新不倫瑞克之間的亞魯斯圖克戰爭等邊界衝突與小規模交火。

轉折:丹尼爾·韋伯斯特與阿什伯頓勳爵在美國總統約翰·泰勒新政府任內於華盛頓談判,並於1842年8月9日簽署條約。

結果:條約確定緬因與新不倫瑞克的邊界、蘇必略湖與森林湖之間的邊界,重申49度線邊界,並規定七項可引渡的罪行、兩國共用五大湖,以及終止公海奴隸貿易。

人物與參與者

丹尼爾·韋伯斯特(Daniel Webster)美國國務卿

代表美國談判並簽署條約。

約翰·泰勒(John Tyler)美國總統

條約在他剛接任總統的新政府任內談判並簽署。

影響

短期:條約結束了緬因邊界一帶伐木工人之間的衝突(亞魯斯圖克戰爭),也解決了印第安溪(Indian Stream)爭議與卡洛琳號事件;印第安溪地區歸美國,英國分得哈利法克斯至魁北克的道路路線,美國則繼續興建後來的蒙哥馬利堡,上加拿大幾座防禦堡壘的改善計畫被中止。

長期:條約沒有釐清馬基亞斯海豹島與附近北岩的歸屬,兩地至今仍有爭議;條約也未處理奧勒岡問題,儘管談判中曾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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