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南亞

1764–1766 CE

荷蘭與康提戰爭(1764–1766年)

荷蘭東印度公司與康提王國之間的軍事衝突,最終荷蘭軍隊佔領康提,並取得斯里蘭卡整個沿海地區的控制權。

事件過程

前因:荷蘭持續擴張領土,控制剩餘港口並孤立內陸的康提王國。1762至1763年間雙方爆發公開敵對,荷蘭曾奪取奇勞與普塔勒姆,後被奪回,康提也試圖與英國結盟;巴達維亞的荷屬東印度評議會因此決定採取行動,並因康提的挑釁引發低地暴動而發動懲罰性遠征。

轉折:第一次遠征因天氣惡劣與道路難行而撤退;荷蘭東印度公司於1764年9月14日決定入侵。1765年2月,荷軍攻下戒備森嚴的加拉格德拉堡壘,進入康提,國王已逃走,荷軍在王宮與別宮搶掠;其後康提軍改採游擊戰。

結果:經過一年佔領後,雙方締結條約。條約對康提極為苛刻。

人物與參與者

范·埃克(Van Eck)荷蘭遠征軍指揮官

率軍從可倫坡出發,攻入並佔領康提,後回到可倫坡。

科普曼(Koopman)荷蘭軍官

1765年1月13日與范·埃克一同從可倫坡出發,前往會合駐紮於戈納維拉的軍隊。

韋塞爾(Wesel)荷蘭上校

率700人前往搗毀國王的另一座宮殿,歸途遭伏擊,48名士兵死亡。

費伯(Feber)荷蘭上校

范·埃克離開後負責監管對康提的佔領,並請求增援對付游擊活動。

弗蘭肯(Franken)荷蘭少校

行軍前往與費伯會合途中的戰鬥中擊敗康提軍,迫使其退往高地。

影響

短期:康提被迫承認荷蘭對所有島嶼與整個海岸線的主權,因而變成內陸國,進口須依賴荷蘭。

長期:來源條目未說明更長期的影響。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