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656 CE

第三次邦和約(1656年,第一次維爾梅根戰爭和約)

1656年,瑞士新教與天主教各邦在第一次維爾梅根戰爭後締結的第三次邦和約(Landfrieden),雙方停戰並回復戰前狀態。

事件過程

前因:蘇黎世與伯恩提出的要求遭到忽視後,兩邦於1656年1月6日宣戰;1月24日維爾梅根之役中,盧塞恩與楚格的部隊在法伊弗(Pfyffer)率領下突襲埃拉赫(Erlach)的伯恩軍隊。

轉折:經弗里堡、索洛圖恩、巴塞爾與沙夫豪森等邦,以及外國外交官(以法國大使讓·德·拉巴爾德為首)居中斡旋,雙方進入和談。

結果:1656年簽訂第三次邦和約:雙方同意停止敵對行動、赦免戰爭期間的不當行為,並回復戰前狀態。

人物與參與者

克里斯托夫·法伊弗(Christoph Pfyffer von Altishofen)盧塞恩與楚格部隊的統帥

在維爾梅根之役率軍突襲伯恩軍隊。

西格蒙德·馮·埃拉赫(Sigmund von Erlach)伯恩軍隊的指揮者

其軍隊在維爾梅根之役遭天主教部隊突襲。

讓·德·拉巴爾德(Jean de La Barde)法國大使

參與調停和談。

影響

短期:戰事結束,各方回到戰爭爆發前的狀態。

長期:第三次邦和約確認了1531年第二次邦和約建立的權力平衡,天主教邦在邦聯中的政治霸權延續至1712年的托根堡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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