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814 CE
根特條約
結束美英1812年戰爭的和約,雙方於1814年12月24日在根特簽署,1815年2月生效,將雙方關係恢復到戰前狀態。
事件過程
前因:拿破崙在1814年4月退位後,英國輿論要求從對美戰爭中取得重大利益;但首相利物浦勛爵察覺民眾反對戰時賦稅、商人要求恢復對美貿易,認為延長戰爭對英國得不償失。拿破崙敗亡後,英國阻止美國與法國貿易及強徵美國船隻水手的主要目標已不再有意義,麥迪遜也正式放棄要求英國停止強徵水手。
轉折:談判於1814年6月下旬移至根特。美方派出亞當斯、克萊、貝亞德、拉塞爾與加勒廷五位代表,由亞當斯負責;英方一開始提出在原加拿大西南部設立原住民緩衝國,美方拒絕,談判幾近破裂,英國政府最終讓步,接受第九條,雙方承諾與原住民敵手議和,並恢復其1811年所享有的一切權利。
結果:條約恢復1812年6月的戰前邊界,美國參議院在條約送抵華盛頓後立即一致批准,並於次日與英方交換文本。
人物與參與者
影響
短期:消息傳到美國花了一個月,期間傑克遜在1815年1月8日贏得紐奧良戰役;麥迪遜於1815年2月17日簽署條約並與英國大使交換批准文本。
長期:條約開啟了美英兩國兩個多世紀的和平關係,期間雖有亞魯斯圖克戰爭、豬戰爭與特倫特事件等緊張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