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648 CE

諾里奇大爆炸

1648年4月24日第二次英格蘭內戰期間,發生於諾里奇的親保王派暴動及隨後的爆炸。98桶火藥在委員會大樓意外爆炸,是17世紀英格蘭有紀錄的最大爆炸。

事件過程

前因:暴動成因複雜,包括消費稅、對教會的嚴格政策與強制徵兵。直接導火線是4月18日有人上書下議院,指控市長約翰·厄廷幫助保王派上位,並要求將他押往倫敦;厄廷一方的反請願則助長了保王派暴動。

轉折:暴動從市場與教堂場地蔓延到市長支持者的住宅,以及放置火藥的委員會大樓,大樓內火藥意外引爆,直接起因不明。

結果:爆炸造成的死亡人數,當時估計在80至200人之間,摧毀約40棟建築,損失約2萬英鎊,附近兩座教堂的窗戶被震碎。

人物與參與者

約翰·厄廷(John Utting)諾里奇市長

因被指控協助保王派而遭請願,並以反請願回應。

湯瑪斯·阿什威爾(Thomas Ashwell)郡長、清教徒,前新模範軍軍官

領導反對市長的派系,並與巴雷特向下議院遞交請願書。

湯瑪斯·巴雷特(Thomas Baret)市參事、清教徒

與阿什威爾一同提出請願。

羅傑·明蓋(Roger Mingay)被認為不具資格的保王派參事

經厄廷准許當選參事,成為請願書的指控內容之一。

約翰·圖利(John Tooley)市參事,厄廷的親密盟友

與厄廷等人請書記起草反請願。

湯瑪斯·巴勒斯頓(Thomas Balleston)市書記

受託起草反請願書。

影響

短期:108人受審,其中8人因在暴動中的角色被處決,26人被罰款30英鎊,7人被監禁,2人被鞭打。

長期:大爆炸後,國會通過規範諾里奇選舉的法案,排除涉及暴動的人士;至1652年,諾里奇市政機構幾乎完全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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