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667 CE
布雷達和約(1667年)
1667年7月31日在荷蘭城市布雷達簽訂的和約,結束第二次英荷戰爭;包含英國分別與荷蘭共和國、法國、丹麥—挪威簽訂的三項條約,以及一項英荷商業協定。
事件過程
前因:第二次英荷戰爭起於商業衝突:查理二世欲藉貿易減少對議會的財政依賴,英國皇家非洲公司挑戰荷蘭在西非的地位,雙方又在香料與大西洋貿易上爭奪;英國佔領新尼德蘭並奪取荷蘭西印度公司在加納的據點後,荷蘭派艦隊奪回。到1666年底,雙方都想談和。
轉折:談判自1666年底起進展緩慢;5月底法國入侵西屬尼德蘭,荷蘭視之為更嚴重的威脅,加上6月梅德韋河襲擊加深英國的厭戰情緒,雙方因而迅速達成條件。
結果:1667年7月31日簽約,確認戰爭中佔領的殖民地歸屬:蘇利南歸荷蘭,新尼德蘭(紐約)歸英國。
人物與參與者
影響
短期:英荷關係的緊張明顯緩和,為1668年荷蘭共和國、英國與瑞典的三國同盟鋪路;但條約並未完全終結商業衝突。
長期:除1672至1674年短暫的第三次英荷戰爭外,這項條約標誌著英荷同盟的開端,同盟持續了一個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