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668 CE

1668年里斯本條約

1668年2月13日葡萄牙與西班牙在里斯本簽訂的和約,由英格蘭居中調停,西班牙承認葡萄牙新王朝布拉干薩王朝的主權。

事件過程

前因:1640年葡萄牙貴族不滿腓力四世的統治而起事,布拉干薩公爵於12月1日被擁立為國王,開啟長達28年的葡萄牙復國戰爭。

轉折:葡萄牙在英國旅的協助下連番獲勝,包括1663年的阿梅夏爾戰役與1665年的蒙特斯克拉羅斯戰役,顯示伊比利半島不會在西班牙統治下重新統一;西班牙最終接受失去葡萄牙,1667年與英國在馬德里簽約,英國因而居中調停里斯本條約。

結果:西班牙承認布拉干薩王朝的合法性,確認葡萄牙對殖民地的主權(休達除外,葡萄牙將休達割讓給西班牙),並就交換戰俘、賠償與恢復商業關係達成協議。

人物與參與者

奧地利的瑪麗安娜(Mariana of Austria)西班牙攝政王后

以年幼的兒子卡洛斯二世之名主持西班牙方面的談判。

佩德羅(Pedro)葡萄牙攝政親王,後來的佩德羅二世

代表無法理政的兄長阿方索六世出面簽約。

愛德華·蒙塔古(Edward Montagu)桑威奇伯爵、英格蘭國王查理二世的大使

擔任和約的調停人。

阿方索六世(Afonso VI)葡萄牙國王,因無法理政由弟弟攝政

名義上的葡萄牙君主,由佩德羅代表。

卡洛斯二世(Charles II of Spain)西班牙年幼的國王

名義上的西班牙君主,由母親瑪麗安娜攝政。

影響

短期:條約對兩國都有利:西班牙結束耗資龐大的戰爭,葡萄牙得以專心經營海外殖民地。

長期:1668年後葡萄牙為與西班牙區隔,轉向法國、英格蘭等西歐國家學習,出現逐步「去伊比利化」,鞏固了文化與政治上的獨立;其經濟逐步轉以奴隸、黃金、皮革與葡萄酒為基礎,貿易以里斯本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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