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885 CE

1885年塔科馬驅逐華人事件

1885年11月3日,華盛頓領地塔科馬的華人居民被暴民強行驅逐,又稱塔科馬排華暴動。

事件過程

前因:美國西部日益高漲的反華情緒與暴力;1885年2月,塔科馬市長魏斯巴赫召集群眾大會討論驅逐華人的方法,會中通過決議,主張排斥華人並勸阻市民僱用華人。市政領袖此前提議華人須在11月1日前離開。

轉折:11月3日,由知名商人、警察與政治領袖組成的暴民湧向華人社區,把華人居民押到火車站,強迫他們搭乘前往波特蘭的火車。

結果:華人被驅逐後,其社區中殘存的建築在接下來幾天被拆毀。

人物與參與者

雅各·魏斯巴赫(Jacob Weisbach)塔科馬市長,德國移民

2月與小群人士討論華人問題,並召集群眾大會商議驅逐華人的方法。

威廉·克里斯蒂(William Christie)曾目睹加州尤里卡驅逐華人的人

出席2月的早期會議,討論如何仿效其他地方驅逐華人。

J. E. 伯恩斯(J. E. Burns)前市議員

在群眾大會上建議通過衛生法規,以便驅逐華人並燒毀華人住宅。

J. A. 沃德(J. A. Ward)牧師

在群眾大會上建議白人地主停止向華人出售或出租房地產。

丹尼斯·卡尼(Denis Kearney)愛爾蘭移民,加州最公開的反華勞工領袖之一

使「華人必須走!」的口號廣為流傳,該口號後來也在塔科馬驅逐事件前夕被使用。

影響

短期:這種有組織的行動被稱為「塔科馬方式」,儘管引起國內外抗議,仍被當作強行驅逐美國西部城鎮華人的範例;由於當地反華情緒,涉案者未受處罰。

長期:事件影響塔科馬的華人移民長達數十年;1992年成立華人公民和解委員會,1993年塔科馬市議會聲明這是「最令人不齒的事件」,2005年華人和解公園在塔科馬海濱動工以紀念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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