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866 CE

1866年加勒廷縣種族暴動

1866年8月3日起持續至8月13日以後,美國南北戰爭結束一年後,白人在肯塔基州加勒廷縣對黑人施暴,迫使數百名黑人渡過俄亥俄河逃離。

事件過程

前因:這是全州白人叛亂式暴力針對黑人的一部分:戰後多數退伍軍人保有武器,自由民局回報當年有「數百起暴行」;1866年《民權法》雖賦予黑人在法庭上對白人作證的權利,肯塔基州法院卻無視該法,白人義警大多未受懲處。在黑人人口較少的地區,白人有時設法把所有黑人趕走。

轉折:約500名白人在華沙(Warsaw)鞭打黑人、搶奪其財產並命令他們離開;自由民局人員J.J.蘭德勒姆(J.J. Landrum)8月3日來信稱,約有200名黑人當天渡過俄亥俄河,其他人因懼怕再受虐待而準備離開。

結果:按歷史學者所述,約500名白人迫使數百名黑人渡過俄亥俄河逃離。

人物與參與者

J.J.蘭德勒姆(J.J. Landrum)自由民局人員(Freedmen's Bureau agent)

寫信向科溫頓的地區辦公室通報黑人出逃與華沙的暴力,並認為需要聯邦軍人制止暴力。

約500名白人施暴的一方

在華沙鞭打黑人、搶奪其財產並命令其離開,迫使數百名黑人渡過俄亥俄河逃離。

影響

短期:蘭德勒姆在10天後的第二封信中認為需要聯邦軍人(藍衣軍人)來制止暴力;條目指出,這波暴力何時結束沒有文獻記載。

長期:肯塔基州北部針對黑人的暴力延續到翌年,1867年8月肯頓、布恩與格蘭特等縣的黑人遭攻擊並被逐出,前往科溫頓尋求庇護。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