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327 CE
1327年慕尼黑大火
1327年2月13日在慕尼黑爆發的大火,兩天內燒毀了該城約三分之一。
事件過程
前因:1327年以前,慕尼黑主要是以稻草或木瓦覆頂的木造房屋。大火在清晨從聖雅各安安格修道院(Kloster St. Jakob am Anger)燒起,據推測是早晨生火時,一塊燃燒的炭掉落在火爐旁。
轉折:火勢很快蔓延到鄰屋,當時伯恩洛赫納(Bernlochner)一家在那裡製作蠟燭;屋內存放的蠟與麻屑使火勢大增,一切進一步撲救的嘗試都告失敗。其後兩天,焚風(Föhn)風暴不斷助長火勢。
結果:兩天後大火熄滅,約三分之一的市區被毀,包括聖彼得教堂、聖靈教堂、方濟會修道院與其教堂、公爵城堡、市政廳與聖靈醫院。牛市場、瑪麗恩街、迪納街以南與以東的整片區域化為灰燼。修道院的編年史家赫爾曼·扎克記載有30人死於這場火災。
人物與參與者
影響
短期:當地為無家可歸者及其家人募捐,市民共同協助重建。聖靈教堂重建為哥德式三殿式廳堂教堂,工程持續到1392年;聖彼得教堂的新建工程持續到1365年。火災後城區擴大到91公頃,並增建第二圈城牆。
長期:1342年防火條例經過修訂:除了聖彼得教堂塔上原有的火警守望者,另有三人須在巷弄間巡邏,每戶須隨時備有一桶滅火用水;所有房屋須改用瓦片覆頂,燒毀與新建的建築須全部以石材建造。條例的執行僅由市議會負責,不能向邦君申訴。條目指出,這使慕尼黑與多數其他城市不同,須拆除雨篷與加蓋部分,因此後世的街道相對筆直而寬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