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890 CE
1890年布魯塞爾會議法案
1890年7月2日簽署、1891年8月31日生效的一系列反奴隸協定,全名為《關於奴隸貿易和非洲進口槍支、彈藥與烈酒公約》,目的是結束陸上與海上的非洲黑奴貿易,並改善土著種族的道德與物質生存條件。
事件過程
前因:談判始於1889至1890年的布魯塞爾廢奴會議。
轉折:法案特別適用於在剛果盆地內擁有常規屬地或保護國的國家,以及鄂圖曼帝國與其他在東非海岸、印度洋等地從事奴隸貿易的國家或地區;第21條列舉的措施範圍包括印度洋沿岸(含波斯灣與紅海)、巴魯支斯坦直至坦加拉內,以及馬達加斯加。
結果:法案規定將相關國際局設立於尚吉巴;第68條要求各國承認鄂圖曼蘇丹1889年12月4日頒布的《黑奴禁販法》,並確信鄂圖曼當局會採取監視行動;波斯與尚吉巴蘇丹也同意發起相關行動。參與國並同意停止向非洲人出售槍支和其他武器。
人物與參與者
影響
短期:簽約國就取締奴隸貿易與軍火銷售建立了共同規範。
長期:1919年《聖日耳曼條約》補充並修訂了布魯塞爾會議法案。該法案也被認為是第一部控制精神活性物質的條約,早於1909年的第一個鴉片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