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845–1846 CE
安杜弗救濟院醜聞
1840年代中期,英格蘭漢普郡安杜弗救濟院的弊端遭到揭露,暴露出英格蘭「新濟貧法」(1834年濟貧法修正法)在施行上的重大缺失。
事件過程
前因:安杜弗地方濟貧法監護委員會為院內收容者訂定的口糧,低於中央濟貧法委員會規定的最低維生飲食標準,救濟院院長又把部分經費或口糧挪為私用。
轉折:1845年8月,外界揭露院內收容者因飢餓而啃食骨頭上的骨髓與軟骨——這些(往往已經腐臭的)骨頭原是要他們敲碎製成肥料的。儘管另有院長值勤時酗酒、性侵女性收容者的指控,地方監護委員會仍不願失去這名院長;中央委員會最終行使權力下令將他解職,此前曾兩度指派一名本身存在利益衝突的助理委員進行調查,而第二次調查的作法引來更多公開追究與批評。
結果:下議院於1846年3月成立特別委員會,調查安杜弗救濟院以及濟貧法委員會的整體運作。委員會認定安杜弗監護委員會管理嚴重失當、執法極不必要地嚴苛;並認定濟貧法委員會因委員與祕書之間的權力鬥爭,未依設立法規以載有會議紀錄的委員會形式處理會務,也未妥善保存決策及理由的紀錄,其行為「不合常規且專斷,不符合其行使職權所依據的法律,足以動搖公眾對其執法的信心」,委員會並指出審議過程中還聽到一些超出職權範圍、令人憂心的證詞,不宜據以作成認定。
人物與參與者
影響
短期:救濟院院長遭中央下令解職;助理委員被「勸告辭職」並照辦,其後出版小冊子,公開他與濟貧法委員會及內政大臣往來的細節(內政大臣是濟貧法委員會若要對誰負責時的對象,他本人則把此事說成只是「救濟院裡的口角」)。
長期:特別委員會報告(也就是安杜弗醜聞)的結果,是1847年濟貧法行政法以濟貧事務局取代濟貧法委員會,局內由數名內閣大臣依職權出任成員;醜聞也促成中央監督方式的重大改變與國會監督的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