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581 CE

誓絕法案(荷蘭獨立宣言)

尼德蘭多個省份在荷蘭獨立戰爭期間宣布脫離對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效忠的獨立宣言,1581年7月26日在海牙簽署。

事件過程

前因:1568年起尼德蘭多個省份反抗腓力二世;1579年南北各省分別結成阿拉斯聯盟與烏得勒支聯盟後,威廉決定尋找能帶來外國盟友的新君主,而各地官員曾向腓力宣誓效忠,承認新君主就必須先解除這層誓約。

轉折:1581年6月14日聯省議會正式宣布王位因腓力的行為而空缺;四人委員會受命起草,實際草稿似出自聯省議會的書記揚·范·阿塞利爾斯之手;聯省議會於安特衛普的決議在四天後的7月26日簽署確認。

結果:烏得勒支聯盟各省的官員解除對腓力的效忠誓約,改向所屬省議會宣誓;腓力被視為已喪失各省統治者的地位。

人物與參與者

腓力二世(Philip II)西班牙國王,尼德蘭各省的領主

因被指壓迫臣民、違反古老權利,被認定已喪失各省的統治權。

沉默者威廉(William the Silent)荷蘭獨立戰爭領導人

決定為尼德蘭尋找能帶來外國盟友的新君主。

安茹公爵弗朗索瓦(Francis, Duke of Anjou)法國國王亨利三世之弟

透過《普萊西萊圖爾條約》接受尼德蘭的主權。

揚·范·阿塞利爾斯(Jan van Asseliers)聯省議會書記

實際草稿似出自他之手。

安德里斯·赫塞爾斯(Andries Hessels)布拉邦特省議會書記,四人起草委員會成員

受命與另外三人起草誓絕法案。

彼得·范·迪芬(Pieter van Dieven)梅赫倫市市政顧問,四人起草委員會成員

受命與另外三人起草誓絕法案。

影響

短期:新獨立的領土得以自行治理,但起初先向其他人選提供王位;此舉失敗後,荷蘭省議會依1587年弗蘭克的《論證》宣布主權。

長期:1588年4月12日的訓令使聯省成為荷蘭共和國;條目稱該法案是現代民主的奠基文件,因為它確立了君主的正當性取決於臣民福祉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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