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529 CE

施派爾抗議

1529年4月,六位諸侯與十四個帝國自由城市的代表在第二次施派爾帝國議會上,抗議禁止路德及其著作與教義的決議,要求福音信仰不受阻礙地傳播;改革運動的支持者自此被稱為「抗議宗」(新教徒)。

事件過程

前因:路德於1521年在沃木斯帝國議會被判禁。1526年的施派爾議會曾暫停執行沃木斯敕令,決定各諸侯可自行決定其宗教信仰。1529年查理五世召開第二次施派爾議會,因與法國交戰無法親自出席,由其弟斐迪南代表;斐迪南宣布廢除1526年的決議,並威脅對「受錯誤信仰誘惑」者施以帝國禁令。

轉折:4月19日多數代表接受廢除1526年敕令,要求福音派服從多數決議,福音派諸侯離席;返回後斐迪南拒聽他們的異議,要求他們接受並服從。4月20日他們遞交《抗議書》,斐迪南拒收,因此未被當場宣讀,卻被印行公開。

結果:4月24日議會閉幕時再次宣讀議會決議,對諸侯的抗議隻字未提。福音派諸侯的顧問與自由城市的代表於4月25日擬定《上訴書》,歸納對議會決議的申訴,並派使團呈交皇帝。

人物與參與者

斐迪南(Ferdinand)查理五世之弟、皇帝的代表

在議會中宣布皇帝的決定,拒絕聆聽並拒收福音派的《抗議書》。

約翰(John the Steadfast)薩克森選帝侯

簽署《抗議書》,是抗議的主要諸侯之一。

菲利普一世(Philip I the Magnanimous)黑森邦伯

簽署《抗議書》。

格奧爾格(George the Pious)布蘭登堡-安斯巴赫邊侯

簽署《抗議書》。

沃爾夫岡(Wolfgang of Ascania)安哈爾特-克滕親王

簽署《抗議書》。

查理五世(Charles V)神聖羅馬帝國皇帝

想平息天主教多數與福音派少數之間的宗教紛爭,經斐迪南提出廢除1526年決議的決定。

影響

短期:改革運動的追隨者自這次議會起被稱為「抗議宗」。條目提到,科隆與法蘭克福起初表示支持,之後撤回支持。

長期:這次諸侯與自由城市的抗議被視為新教的誕生;抗議者主張信仰是個人的事、世俗權力不得干預,條目稱這一立場在當時具有革命性,也是日後新教徒持續抗爭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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