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894 CE

雷根訴農民貸款信託公司案

美國最高法院於1894年審理的案件,爭點是德克薩斯州《鐵路委員會法》是否合憲,在美國憲法史上受到推崇。

事件過程

前因:德州《鐵路委員會法》設立了一個有權管制州內鐵路費率與營運方式的委員會;持有休士頓與德州中央鐵路公司債券的農民貸款信託公司認定該委員會所訂的費率與規章違憲,因而提起訴訟。

轉折:本案於1893年3月23日提交法院,1894年進行審理;被告包括德州鐵路委員約翰·H·雷根、W·P·麥克萊恩與L·L·福斯特、德州總檢察長C·A·卡爾伯森,以及國際與大北方鐵路公司和托馬斯·N·坎貝爾。

結果:法院判決原告農民貸款信託公司勝訴。

人物與參與者

農民貸款信託公司原告,持有休士頓與德州中央鐵路公司債券的金融機構

控告德州鐵路委員等人,主張其費率與規章違憲,並獲判勝訴。

約翰·H·雷根被告之一,德州鐵路委員

作為德州鐵路委員會的委員遭到起訴。

德州鐵路委員會依《鐵路委員會法》設立的管制機關

訂定受到挑戰的鐵路費率與規章。

W·P·麥克萊恩(W. P. McLean)被告之一,德州鐵路委員

身為德州鐵路委員,與雷根等人一同被農民貸款信託公司列為被告。

L·L·福斯特(L. L. Foster)被告之一,德州鐵路委員

身為德州鐵路委員,與雷根等人一同被農民貸款信託公司列為被告。

C·A·卡爾伯森(C. A. Culberson)被告之一,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

以德州總檢察長身分被農民貸款信託公司列為被告。

影響

短期:最高法院禁止德州鐵路委員會及其成員再向該鐵路公司制定、發布或交付任何費率表、通告或命令;原先發布的費率表、通告及命令則被認定對原告及交叉原告不合理、不公平且不公正,並宣告取消及無效。

長期:本案在美國憲法史上受到推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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