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825 CE
美國最高法院「湯瑪斯·傑佛遜號」案判決
1825年美國最高法院在「湯瑪斯·傑佛遜號」一案中判定,海事管轄權不及於美國境內的可航行河流。
事件過程
前因:本案源於船員就一趟從肯塔基州出發、沿密蘇里河上行後返回的航程請求工資。爭點是這項請求是否屬於海事管轄,或屬於地方法院管轄。
轉折:法院嚴格解釋1789年司法法的文字,認定國會並無意改變海事管轄權的範圍。
結果:法院據此判定,海事管轄權不及於美國境內的可航行河流。
人物與參與者
影響
短期:美國境內的可航行河流被排除在海事管轄權之外。
長期:法院在1837年的「奧爾良號」一案中維持這項原則,但在1851年的「傑尼西首領號」一案中推翻它,並稱海事管轄權一向及於可航行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