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795 CE
賓厄姆訴卡博特案(一七九五年)
一七九五年美國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涉及新英格蘭富有的卡博特航運家族,法院以各法官分別發表意見的方式作出裁決。
事件過程
前因:來源條目未說明這場訴訟的起因。
轉折:案卷(附有下級法院提出的多份證詞與文件)送回後,上訴方主張了幾項錯誤:下級法院不應判原告勝訴而應判被告勝訴;巡迴法院以普通法法院身分審理這樁返還金錢之訴並無管轄權,因為案卷所呈現的爭點是捕獲是否成立的問題,專屬海事管轄;以及異議書所指的證據不應在審理中被排除。被上訴方則以「並無錯誤」(in nullo est erratum)應訴,爭點於焉確立。
結果:法官們經過一段評議後,各自分別發表意見(seriatim)。
人物與參與者
影響
短期:來源條目未說明本案的立即影響。
長期:來源條目未說明更長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