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845 CE
伊斯雷爾·達蒙審判
1845年2月17日至18日在美國緬因州多佛(Dover)審理的案件,案名為「緬因州訴伊斯雷爾·達蒙」。
事件過程
前因:伊斯雷爾·達蒙(Israel Dammon,1811年—1886年,姓氏有時被誤拼)於1845年2月15日,在鄰近阿特金森(Atkinson)小詹姆斯·艾爾(James Ayer, Jr.)的農舍中,一場喧鬧而狂熱的禮拜聚會裡遭到逮捕。
轉折:副警長約瑟夫·莫爾頓等人到場調查後,因未獲准進入而破門試圖逮捕達蒙;在場多名女性阻止逮捕,直到增援到來後,達蒙才被收押。
結果:法院宣判達蒙有罪,判處十天監禁,但他的律師提出上訴,案件最後被撤銷。
人物與參與者
影響
短期:參與會議但未被捕、也未在審判作證的詹姆斯·懷特與艾倫·哈蒙,後來成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重要創辦人。
長期:阿特金森聚會一事在艾倫·懷特其後的人生中不時浮現。她與詹姆斯·懷特參與該聚會,成為他們及新興教派同僚的一項重大難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