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868 CE

克拉克訴學校董事會案

1868年愛荷華州最高法院的一件判決,認定學區不得以種族為由對學生實施隔離。

事件過程

前因:1867年,13歲的非裔美國人蘇珊·克拉克因被拒絕進入愛荷華州馬斯卡廷的第二文法學校(理由是該校只收白人學生),而控告當地學校董事會。

轉折:克拉克在訴狀中主張這樣的隔離違反愛荷華州法律與愛荷華州憲法;愛荷華州初審法院與州地區法院都判她勝訴。

結果:案件上訴後,愛荷華州最高法院維持地區法院的判決。

人物與參與者

蘇珊·克拉克原告,13歲的非裔美國人學生

因被拒於只收白人的文法學校之外而提起訴訟,主張隔離違反州法與州憲法。

馬斯卡廷學校董事會被告的地方學校董事會

以該校只收白人學生為由拒絕克拉克入學。

亞歷山大·克拉克蘇珊·克拉克的父親、當地商人

來源條目只記載他的身分,未說明他在訴訟中的作為。

愛荷華州最高法院終審法院

維持下級法院判決,認定學區不得依種族隔離學生。

影響

短期:愛荷華州最高法院據此認定學區不得以種族為由隔離學生。

長期:愛荷華州最高法院在本案中判定隔離學校不平等;美國最高法院直到1954年的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才裁定反對學校隔離。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