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北美

1916 CE

克羅斯訴美國案

1916年美國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爭點是法院書記官為歸化申請案抄寫與登錄所應得的報酬。

事件過程

前因:克羅斯為羅德島地區聯邦地方法院與巡迴法院書記官,主張因移民歸化局指示製作歸化意向聲明書的三份副本並加蓋法院印信,自己有權請求支付費用。

轉折:來源條目未說明審理過程中的關鍵轉折。

結果:最高法院判決維持原判。判決引述歸化法規定:書記官不得在歸化程序中收取該法所列以外的額外費用。

人物與參與者

美國最高法院審理本案的法院

於1916年就書記官報酬爭議作出裁決。

愛德華·道格拉斯·懷特(Edward Douglass White)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代表最高法院撰寫並宣布本案判決意見。

影響

短期:來源條目未說明短期影響。

長期:來源條目未說明更長期的影響。

資料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