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866 CE
1866年倫敦會議
1866年在英國倫敦舉行的會議,是促成1867年加拿大邦聯的一系列會議中的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
事件過程
前因:倫敦會議是為修訂七十二項決議,並將其整理成提交英國國會審議的法案。
轉折:來自加拿大省、新斯科舍與新不倫瑞克的十六名代表齊聚倫敦,訂出擬議中的加拿大邦聯的最終綱要。
結果:討論結束後,英國政府指示草擬一份法案以落實會議決議,成果即是1867年《英屬北美法案》(今稱《1867年憲法法案》)。
人物與參與者
影響
短期:該法案於1867年提出,經英國國會兩院通過,並於1867年3月29日獲維多利亞女王御准。
長期:法案於1867年7月1日宣告生效,加拿大自治領就此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