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844 CE
布倫瑞克拉比會議
1844年在布倫瑞克(Brunswick)召開的拉比會議,由萊維·赫茨費爾德(Levi Herzfeld)與路德維希·菲利普森(Ludwig Philippson)召集,會中通過多項改革決議。
事件過程
前因:猶太社群需要能討論爭議問題並為困境中的社群提供指引的拉比組織。路德維希·菲利普森認為時機已成熟,於1844年1月15日發出召開拉比會議的邀請。
轉折:針對數百年來各方對「科爾尼德萊」(Kol Nidre)禱文提出的種種質疑,會議一致決定該禱文並非必要,與會者應運用自身影響力,在下一個贖罪日之前促成廢除。
結果:會議認可大公會議(Grand Sanhedrin)的各項結論,但在異教通婚一事上走得更遠,主張猶太人與任何一神教信徒結婚在猶太教中是允許的,只要結婚地的民法准許這類婚姻的子女以猶太教養育;會議並決定,猶太人的誓言只要以神之名起誓即具約束力,不受其他考量影響。
人物與參與者
影響
短期:部分猶太人反對會議的決議:伊斯雷爾·摩西·哈贊(Israel Moses Hazan)寫信譴責會議主張的改革;赫希·萊倫(Hirsch Lehren)向多位拉比發出通函,促成會議後當年秋天由德意志、波希米亞、摩拉維亞與匈牙利七十八位正統派拉比連署的抗議。
長期:次年夏天在美因河畔法蘭克福召開的會議,聽取了布倫瑞克會議所委託、涉及禮儀、實務與神學各項議題的報告;在這場1845年的會議上,與會拉比宣告女性可計入法定禱告人數(minyan),使改革派自1811年以來的既有慣例正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