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歐洲

1389 CE

斯克羅普訴格羅夫納案

英格蘭最早的紋章訴訟之一:理查二世麾下兩名騎士因使用同一枚未加區別的紋章而對簿公堂,騎士法庭於1389年作出判決。

事件過程

前因:理查二世麾下的兩名騎士——第一代博爾頓的斯克羅普男爵理查·斯克羅普與羅伯特·格羅夫納爵士——發現彼此使用同一枚未加區別的紋章(紋章描述為 Azure, a bend Or,即藍底金色右斜帶);由於兩家分屬英格蘭不同地區,此事先前一直未被察覺。

轉折:十四世紀的紋章法禁止同一紋章體系內的持章者持有相同而未加區別的紋章,斯克羅普遂於1386年提起訴訟,以判定誰可以繼續使用這枚紋章。

結果:騎士法庭(Court of Chivalry)於1389年判斯克羅普勝訴。

人物與參與者

理查·斯克羅普(第一代博爾頓的斯克羅普男爵)原告騎士

於1386年提起訴訟,最終獲判勝訴並得以繼續使用該紋章。

羅伯特·格羅夫納爵士被告騎士

因使用同一枚未加區別的紋章而被訴,敗訴。

騎士法庭(Court of Chivalry)審理的法庭

於1389年作出有利於斯克羅普的判決。

理查二世英格蘭國王

於判決次年確認了法庭的裁決。

影響

短期:國王理查二世在次年確認了這項判決。

長期:判決後,格羅夫納改用新紋章;該紋章至今仍由其後裔威斯敏斯特公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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