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TORY 101.

WORLD HISTORY ATLAS · 西亞與北非

30 CE

彼拉多的審判

在正典福音書中,彼拉多的審判指耶穌在耶路撒冷總督府出現在本丟·彼拉多面前的情節。

事件過程

前因:據《路加福音》,猶太領袖以叛亂的指控把耶穌帶到彼拉多面前。

轉折:彼拉多訊問後未發現有罪的證據,認定耶穌身為加利利人應歸希律·安提帕斯管轄,因而把耶穌送交希律;希律同樣認為耶穌沒有威脅,又把他送回彼拉多。

結果:彼拉多再次面對猶太領袖要求釘十字架的呼聲。

人物與參與者

本丟·彼拉多羅馬總督

訊問耶穌、未發現有罪證據,並將他送交希律。

耶穌受審者

被以叛亂指控帶到彼拉多面前受審。

希律·安提帕斯加利利統治者

認為耶穌沒有威脅並將他送回彼拉多。

影響

短期:彼拉多屈服於群眾要求後,耶穌被判處死刑並交由羅馬士兵執行十字架刑。

長期:後世基督教詮釋逐漸把耶穌遭定罪的責任歸於猶太當局,並描繪彼拉多反覆確認耶穌無罪、試圖釋放他;這種轉變在二世紀初的《彼得福音》中更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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